1、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有什么内容和需要
对于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重点要点:
第一,行为人需存在随便侵犯别人人身自由并导致恶劣影响的行为;
第二,行为人需要推行了对别人进行追逐、拦截、辱骂或恐吓,且情节紧急的行为;
第三,行为人需要有强行占有或损毁公私财产,且情节紧急的行为;
最后,行为人需要在公共场所制造混乱,致使公共场合秩序紧急失去控制。从根本上讲,寻衅滋事罪是一种旨在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某一行为是不是构成寻衅滋事罪,需要全方位考虑到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行为方法与所产生的害处结果等多重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随便殴打别人,情节恶劣的;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别人,情节恶劣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紧急的;
在公共场合起哄闹事,导致公共场合秩序紧急混乱的。
纠集别人多次推行前款行为,紧急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2、寻衅滋事罪的加重情节有哪些
以下是寻衅滋事构成犯罪中所涉及到的额外加重原因:
(1)采取极其残酷、狠毒方法进行暴行的;
(2)在推行暴力行为过程中用了凶器;
(3)多次无缘无故地伤害别人,这既能够意味着多次伤害同一受害者,同时还涵盖了多次施害于不一样的个体;
(4)由于先前的恶意暴力行为过去同意过治安处罚,然后第三不当侵害别人的;
(5)一次性对多个无辜者进行暴行的;
(6)对弱势人群进行攻击的;
(7)在暴行中不慎导致别人轻伤的;
(8)在没任何理由的状况下任意伤害别人,致使受害人自杀等严酷结果的;
(9)以暴力行为为乐趣,同时带有明显的侮辱意味的;
(10)在社会秩序紧急混乱的局面下制造暴力冲突,使公众的情绪陷入深深的惊恐当中,或者在群众性的集会活动中肆意对别人推行攻击,亦或是在公共场所引发大规模的混乱。《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便殴打别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别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紧急的;
(四)在公共场合起哄闹事,导致公共场合秩序紧急混乱的。
纠集别人多次推行前款行为,紧急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3、寻衅滋事罪伤害标准是哪种
对于寻衅滋事罪的伤害评判准则,主要涵盖如下几个重点要点:第一是行为人的行为是不是满足了“无事生非”或者随便暴力攻击别人的特征;第二,需要考量其行为是不是已经对受害者导致了肉体或者物质上的损害;最后,还需评估这类伤害是不是达到了轻微伤势以上的紧急程度。在实质的法律审判过程中,断定责任人是不是构成寻衅滋事罪,不只要深入剖析他们的主观动机和过错程度,同时也需要全方位权衡其客观行为与由此带来的不好的后果等多个方面的原因。若你面临与此有关的法律难点,大家强烈建议你立即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忙,以便获得更为精确且具备针对性的法律建议。
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包含:随便侵犯别人人身自由并导致恶劣影响;对别人追逐、拦截、辱骂或恐吓且情节紧急;强行占有或损毁公私财产且情节紧急;在公共场所制造混乱致使秩序失去控制。该罪旨在破坏社会秩序,司法实践中需综合考虑行为人主观意图、行为方法及风险结果。